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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晓丽 女士 (经理助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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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512-6237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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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5995821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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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苏州专*撰写挖掘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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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4年11月24日
- 有 效 期:2015年0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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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一条明确要求,要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必须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从目前的情况看,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主要集中在软件著作权和专利方面。我公司具备专利申请资质,并且拥有资深的专利代理人,他们能在最短的时间内与贵司一起完成专利的申报工作。同时,我司是最早也是*大的软件著作权的代理专业机构,在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申办方面有突出的优势。以上优势使我公司能在最短的时间完成贵司的核心知识产权的准备和申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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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博远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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